為配合《藥品注冊管理辦法》實施,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《化學藥品注冊分類及申報資料要求》,現予發布,并說明如下。
一、關于化學藥品注冊分類,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。
二、關于化學藥品注冊申報資料要求,自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。在2020年9月30日前,可按原要求提交申報資料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化學藥品注冊分類及申報資料要求
國家藥監局
2020年6月29日
原文鏈接:
https://www.nmpa.gov.cn/xxgk/ggtg/qtggtg/20200630180301525.html